Saturday, September 19, 2009

我的另一半


我認識先生時,他廿八歲,是一個業務員,一心想賺大錢,準備將來創業當大老闆,把王永慶當成偶像。在他眼裏,金錢是最重要的,因此大學選讀的是商學院。

公婆從小教育、栽培他將來長大要賺大錢,這樣才有尊嚴,才能被人瞧得起;因為他們從事流動攤販的工作,要養育六個孩子,白天晚上都要做,整天面對客人,看人臉色,十分艱辛。而先生放學後都要去幫忙。由於父母的職業,他從小就有自卑感,覺得在同學面前抬不起頭來。 為不增加父母負擔,他靠著自己的努力在學業上有出色的表現,讀的都是公立學校,求學階段一帆風順。

聽信不實的話
他三十一歲那年我們結婚了,新婚燕爾當然甜蜜。但相處久了,才漸漸瞭解他不是個務實的人。迷戀算命、手面相、紫微斗術、命理風水,一位摸骨師說他是個大富大貴的人,可以賺到美金幾十億,他竟然信以為真。但是一年年過去,急於想實現摸骨師的話,他在工作上一直不安定,在汽車、保險、信託、證券、銀行、建築等行業中換來換去,當然賺不到「美金幾十億」。

晚上他總是三更半夜才回家,我們因為很少有機會說話,心也漸行漸遠,我變得好孤獨無奈。信奉佛教的我,於是常常跑道場,覺得師父講的道理很能安慰我的心。他看到我在讀佛經,一時好奇,便拿去看,誰知他比我更沈迷,便大量購書研讀,每天打坐參禪,不說話,對家務更是不聞不問,對我也很厭煩。自此他修他的,我修我的,婚姻關係不但沒有修復,反而更形同陌路人。

在一個偶然機會中,我認識了兩位女傳道人;一位是台北商專畢業的,一位是日本人,她們很有親和力,很友善,向我談到耶穌的故事,我似懂非懂,但我願意與她們作朋友,於是欣然接受邀請前去聽道,漸漸我體會到神的愛,受洗成了基督徒,那時我三十三歲。

心志改換一新
雖然先生好奇於我每到週日就去教會,在家也勤讀聖經、屬靈書籍,而且變得常面帶微笑,不再冷冰冰。但由於他大男人主義的個性,不喜歡聽我說話,所以我便每天寫一封傳福音的信給他。寫了四個月後,他終於主動願意與我一起去教會。沒多久也受洗成為基督徒,那時他三十八歲。

信主這十七年來,我們在基督的真道上學習、實踐,心志改換一新,穿上新人,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,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,在知識上漸漸更新,越來越有神榮美的形像。現在我們的感情越來越濃、心也融合在一起,夫妻不再是兩個人,乃是一體的,而且他變成了「新好男人」,會幫我做家務,對錢財不再那麼貪戀、痴狂,他說:「我已得到宇宙至寶——耶穌。」

聖經說:「那些想要發財的人,就陷在迷惑、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,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。貪財是萬惡之根。有人貪戀錢財,就被引誘離了真道,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。」(提摩太前書六章9~10節)如今我們的價值觀改變,更明白,君子愛財取之有道,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,敬虔加上知足的心,便是大利了。


方露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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