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April 23, 2009

喜樂的心



聖經舊約:「喜樂的心,乃是良藥。」(箴17:22)

快樂與悲傷兩者讓人選擇時,正常人都會選擇前者。
然而,何為快樂?

有人說快樂是有選擇的自由。


有人說快樂是在某時某刻某地點的一種心理滿足。

也有人說快樂是金錢、是名譽、是成功、是勝利、是權威,是創作後的一種懶散。  

更有人說快樂是上帝賜予的,但上帝留了一手,沒賜給人類尋找快樂的方法。

身兼藝術家與演說家的「快樂作家」安德魯馬修斯(Andrew Matthews) 1988年以《我變快樂了》(Being Happy!)一書贏得百萬冊暢銷書作者頭銜,他在《跟隨你的心》(Follow Your Heart)一書中,以正面積極的處世態度提出:「快樂是來自真正的參與,挑戰自己,出於心甘情願,並非情不得已。」

喜樂與快樂



希臘的哲學家說:「人是追求快樂的動物。」人在七情的人生──喜、怒、哀、懼、愛、惡、慾──賣力演出,有時喜怒哀樂、有時酸甜苦辣。

喜,意即歡喜、快樂的情感;樂有許多種,其中快樂與喜樂,兩者截然不同。

快樂是外來的接觸,眼鼻耳口受到刺激就產生快樂。快樂的指標就是微笑;快樂只有在與人分享的時候,才顯出它的真正本質。

快樂有別於喜樂,「喜從天降」、「喜笑眉開」、「喜氣洋洋」是從內裡散發出來的;是奪也奪不去、偷也偷不走的。喜樂取決於人心而非環境。聖經說,心中的喜樂是沒有人能奪去。(約16:22)

喜樂是聖靈的果子,不受任何發生的好事或歹事影響;喜樂也絕不因環境的改變而消散殆滯。



快樂公式

近年心理學家們致力於發掘快樂,研究結果發現:快樂與兩性、地域和文化差異等因素息息相關。

英國職業心理學家卡樂‧羅薇(Carol Rothwell)聲稱她已鎖定了一個簡單的「快樂公式」:P+(5×E)+(3×H)
P代表「個人特質」:包括外表長相、價值觀、世界觀、適應能力和應變能力等。

E代表「存在需求」(existence needs):人際關係、健康的狀況、財務的穩定度……都分列於此一項目。

H代表「幽默感」(sense of humor);雄心、自尊心、期望值、幽默感都可涵蓋其中。

這簡單的公式幾乎把影響快樂最重要的生命元素都含括在內了。然而,快樂還並不是這麼簡單的東西;此一研究發現,男性的優先順序表中,認為「談戀愛」是很重要的,竟然比女性高出許多,男女重視比例分別為20%和14%。

對男性來說,最快樂的事除了談戀愛外,還有歡渡假期、擁有優質性生活和傑出的運動表現。

讓女性快樂的兩件事分別是,與家人共渡時光、享受豔陽下美味餐點;明顯高於談戀愛。

這項在英國的研究發現,金錢非快樂之源;反而認為談戀愛比贏錢或繼承財富更令人快樂。倫敦市民對愛情的評估比全英國的平均數高出兩倍。

事實上,無論是幸福、是快樂都只是行動過程中的附帶產物而已,其本身並無價值;在歷鍊過程中所增進的德性與德行,才能夠真正叫人幸福。

心理學家指出:一個被愛與懂得愛人的人是幸福快樂的。愛成了快樂的泉源,愛之所在即是樂園,愛人和被愛,都能使人充滿快樂愉悅之感。

知足常樂

「聖誕快樂」、「新年快樂」、「生日快樂」等賀詞,在在顯示快樂是人人喜愛,並且希望得到的福份。然而,哪些快樂是正當的快樂呢?

聖經中提到榮耀上帝的快樂,就是正當的快樂。「人若因我辱罵你們,逼迫你們,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,你們就有福了!應當歡喜快樂,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。」(太5:11~12)

「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,我再說你們要喜樂。」(腓4:4)要學習放手,謙卑的承認許多事物不在我們的掌控下;盡力而為,相信上帝必然按祂崇高的旨意成就。

蘇格拉底 (Socrates, 469~399 BC)認為智慧即美德,美德的總歸就是節制。在謀求快樂的方案中,首要之務是要停止憑直覺行事,要用理性審視慾望的來源。他說:「我在最簡單的慾望中,感到最接近上帝,也最容易快樂。」

知足就會常樂;「只要有衣有食,就當知足。」(提前6:8)知足,就是將上帝賞賜的一切,看為足夠,並且以感恩的心歡喜領受。智慧哲人點出得著快樂的秘訣,就是節制欲望;節制的歸結為獲取最大快樂的手段。蘇格拉底又說:「我現在才發現,原來我不需要的東西這麼多!」他寧可受道德的約束,但絕不受慾望的擺佈。

追尋快樂

美國歷史學家兼散文家威爾‧杜蘭特(Will Durant)曾寫下尋找快樂後的心得感想:

我在知識中尋找快樂,卻只找到幻滅;

我在旅行中尋找快樂,卻只找到疲倦;

我在財富中尋找快樂,卻只找到紛亂憂慮;

我在寫作中尋找快樂,卻只是找到身心疲憊。

這份尋找快樂後的結論是──愚人向遠方尋找快樂,智者從自己身旁培養快樂。


鄺炳釗博士在《從聖經看如何活得更快樂》一書中說:「活著就是一種恩賜,上帝本來是要人快樂的活著。」他提出,人應當認識到上帝對人無盡的恩情,明白自己在上帝眼中是何等的貴重,因被上帝所愛而歡欣快樂。

智慧之王所羅門也曾說過:「人活多年,就當快樂多年;然而也當想到黑暗的日子,因為這日子必多,所要來的都是虛空。」(箴11:8)

「你只管去歡歡喜喜吃你的飯;心中快樂喝你的酒;因為神已經悅納你的作為。」(傳9:7)

施比受更為有福;善於給予、有愛心、有憐憫心腸的人,比只知伸手抓取的人更加快樂。

保羅得快樂的秘訣是:「兄弟阿,我為你的愛心,大有快樂。」(腓1:7)

特別值得一提的是,聖經警戒人有時不可快樂:「你仇敵跌倒,你不要歡喜;他傾倒,你心不要快樂。」(箴24:17)

救恩之樂

上帝賜給人類大喜的訊息,就是人罪得赦免、活著有意義、有永恆生命的盼望、得著救恩之樂;因此,相信上帝是快樂的基礎。

試想,被罪所困的人,何樂之有?對將來沒有把握的人,怎會快樂?

聖經說:「要常常喜樂……這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。」(帖前5:16, 18)

誰能叫我快樂呢?

耶穌曾說:「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;既看見了,就快樂。」(約8:56)

今日,你若得著了耶穌在兩千年前降世為人,為世人成就了救贖的恩典,你也必快樂。



江林月嬌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檢舉的理由是侵害智慧財產權

《喜樂的心》一文原著部落格http://www.julia4christ.org/Faith/JFhappy_wisdom.htm

檢舉的部落http://glorylutheranchurchtorrance.blogspot.com/search/label/%E5%BF%83%E9%9D%88%E5%B0%8F%E5%93%8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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